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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04塗銷信託未滿一年出售,無出租營業認定,以出售日往前推算1年。(93年3月4日台財稅字0930451238號函)(依財政部109.04.01台財稅字第10900514850號令廢止)
93/03/04修正「信託簡式約款契約書」(財政部金融局民國93年2月17日台融局(四)字第0938010131號函)。
93/03/04「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條文及「民眾攜帶人民幣入出境限額規定」。
93/02/25重新公告申請許可設立信託公司應注意事項。(財政部93年2月25日台財融(四)字第0934000115號公告)〔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12月5日公告,自民國112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93/02/25指定銀行受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信託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之結匯案件辦理規定。(中央銀行外匯局民國93年2月16日台央外伍字第0930012765號函)(依中央銀行民國95年7月7日台央外伍字第0950033350號函不再援用)
93/02/1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不動產證券化之受託機構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93/02/13「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有價證券」產生之證券交易所得,仍應依所得稅法第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申報。(民國93年2月4日台稅一發字第0930450537號函)
93/02/10規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一年期以下受益證券之相關規範。
93/02/0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不動產證券化之受託機構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93/02/0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上市契約準則。(依民國101年05月15日臺證上一字第1010010353號公告修正後,依民國103年8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16173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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