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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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4/07 | 修正「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
| 93/04/01 | 資產持有創始機構依銀行法之授信資產者,應於公開說明書記載其事項。 |
| 93/04/01 | 財政部賦稅署函,有關銀行受託公有土地,於交付信託後依信託目的將土地出售,查現行相關稅法並無明文規範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惟類此問題,該署已錄案併本年度研擬修正土地稅法時通盤考量。(93年3月18日台稅三發字第0930451218號函) |
| 93/03/26 | 「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統計資料表(以信託關係辦理者適用)」電子檔格式,並自九十三年四月申報九十三年三月份資料起開始施行。 |
| 93/03/22 | 依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暨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得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相關規範。(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93年3月9日台財證四字第0930102463號令)(依民國112年5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81857號令廢止) |
| 93/03/22 | 財政部重申各金融機構應落實執行確認客戶原則函文。 |
| 93/03/19 | 財政部規定信託業申請辦理信託業務之函文。 |
| 93/03/17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修正後條文。 |
| 93/03/12 | 利害關係人之授信債權得否辦理資產證券化。 |
| 93/03/04 | 釋示信託業辦理股票信託視為通知發行公司之規定。(民國93年03月04日台財融(四)字第0938010209號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12.05公告,自112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