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資訊揭露一致性規範」)
(本原則修正條文除第2條第2項自民國102年1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自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登錄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