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資訊揭露一致性規範」)
(本原則修正條文除第2條第2項自民國102年1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自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規範」)
(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透過特殊目的公司取得國外不動產應遵循事項」)
(原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投資國外不動產之國外估價機構及不動產管理機構選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