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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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11/03 | 內政部修正「土地、建築改良物信託(內容變更)契約書」格式第十六欄「信託不動產總金額」字樣為「信託權利價值總金額」。 |
| 93/11/02 |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短期受益證券由集中保管機構登錄或保管者,應由集中保管機構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並填發扣繳憑單。 |
| 93/11/01 | 本會目前所發信託業務統計資料中除「會員單位承辦信託業務一覽表」及「各項信託業務承辦家數統計」二項資料外,並未對外公布各會員銀行之信託業務明細資料,請各會員銀行勿以該明細資料作為提供廣告或營業促銷資料之內容。(民國93年11月1日中託業字第930488號函) |
| 93/10/27 | 公益信託適用本法第16條之1釋疑。 |
| 93/10/27 | 公益信託明訂其受益人為特定財團法人或其他公益團體者無免稅之適用。 |
| 93/10/20 | 法務部函釋有關公益信託諮詢委員會之職權得否逾越或限制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之權限疑義。(民國93年10月20日法律字第0930700508號) |
| 93/10/15 | 修訂「財務報告書件審閱表」。 |
| 93/10/12 | 重申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一O七條第三項之公告方式及本會網路公告系統服務申請相關事宜。(93年8月19日金管銀(四)字第0934000591號令) |
| 93/09/22 | 「銀行相關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所需之書、表格式。 |
| 93/09/21 | 金融機構利用健保IC卡進行雙重身分證明文件之查核,仍請確實查驗其本人真正身分,始可有效達成反詐騙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