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
| 96/02/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對不動產證券化之受託機構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修正條文暨對照表。 |
| 96/02/1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即日起廢止93年11月15日金管證四字第0930005548號令及94年4月22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001708號公告。 |
| 96/02/1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頒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投資外國有價證券相關規定。(民國96年2月13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05118號令)(依民國96年11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09600607521號令不再援引適用) |
| 96/02/06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所稱該會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標準。(民國96年2月6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05878號公告)(依民國97年5月14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19251號公告停止適用) |
| 96/02/05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暨修正條文。 |
| 96/02/05 | 銀行依信託業法第17條辦理保管業務,保管客戶國外有價證券而與國外保管銀行簽訂委託契約,核屬一般業務管理之委託,即非屬「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定義範疇。 |
| 96/02/0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修正條文。 |
| 96/02/0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頒「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經紀商、信託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相關規定。(民國96年2月5日金管證四字第0950160793號令)(依民國97年3月6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03582號令不再援引適用) |
| 96/01/30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通知修正95.11.29中信顧字第0950009683號函送之「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附件二「委託人資料表(適用於法人或其他機構)參考範本」及附件三「簽約前交付予委託人之「信託管理說明書」參考範本」部分內容文字。 |
| 96/01/25 | 保險法第22條修正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