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依信託業法第17條辦理保管業務,保管客戶國外有價證券而與國外保管銀行簽訂委託契約,核屬一般業務管理之委託,即非屬本會「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定義範疇,請 查照轉知。
依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95年12月5日中信銀法託字第95810320112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轉知會員銀行及外國銀行在台分行)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請轉知會員)、中央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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