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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5/28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5月28日金管銀(三)字第09630002640號函有關銀行辦理禮券信託業務是否依徵授信程序辦理一節,得依各銀行之內部作業規定辦理函文。 |
| 96/05/2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釋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20條第2項。 |
| 96/05/2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釋示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 96/05/23 |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準則」第5條及「銀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作業準則」第6條所稱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增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96年5月23日銀行公會全風字第1347號函)(金管會民國101年08月10日金管銀外字第 10100207040號廢止「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準則」及「銀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作業準則」) |
| 96/05/07 | 「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訂特定金錢信託業務項下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前後內容對照表及修訂版,請參考標準規範配合修訂內部相關規範。 |
| 96/05/04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從事廣告及營業促銷活動行為規範。(廢止) |
| 96/05/04 | 境外基金廣告及營業促銷活動行為規範。(廢止) |
| 96/05/04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廢止) |
| 96/05/04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及原相關規定廢止。 |
| 96/04/3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30條第1項,就每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保持之比率相關規定。(民國96年4月30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13605號令)(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08.09公告發布,自112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原93年11月1日金管證四字第0930148192號令自即日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