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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6/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有關境外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境外基金,對所屬基金投資人從事基金交易符合公開說明書短線交易認定標準者,應提供該投資人相關資料格式。 |
| 96/06/20 | 原經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境外基金,因故終止或暫停在國內募集及銷售,原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者,得按原訂契約金額繼續投資,惟不得增加扣款日期或提高扣款金額。 |
| 96/06/15 |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部分修正條文。 |
| 96/06/1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原94年4月22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107194號令自即日起廢止。(民國96年6月15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23426號令)(民國99年02月12日金管證投字第0980070504號令廢止) |
| 96/06/1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高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相關規定。(民國96年6月15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23426號令)(民國99年02月12日金管證投字第 0980070504號令) |
| 96/06/14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投信投顧公會)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銷售契約範本」。 |
| 96/06/14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修正條文。 |
| 96/06/13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證券投資事業募集之基金,其經理人所管理之基金數量、額度及其資格條件規範。(民國96年6月13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14715號令)(民國100年01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000002034號令廢止) |
| 96/06/1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頒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資產,將基金之外匯兌換交易及匯率避險管理業務複委任第三人處理,應遵守之相關規定。 |
| 96/06/07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境外基金機構委任之總代理人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書格式及書件內容。該會94年8月4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003508號公告停止適用。(經民國102年3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08550號公告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