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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26金融機構及地政機關受理民眾申請案件,為尊重當事人之選擇,不以姓氏書寫方式不同,據以駁回其申請乙案函文。
96/09/21「信託業信託帳會計科目之設置、分類、帳項內容及財務報告、營業報告書等作業規範」暨「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修正條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6年9月21日金管銀(四)字第09600235440號函同意備查)
96/09/11「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第4條第13款及第36條之1修正條文。
96/09/10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自96年9月25日起終止「百利達歐洲高息債券基金」(Parvest European Bond Opportunities)在國內募集、銷售業務。
96/09/04「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業務紛爭調處辦法」修正條文。(廢止)
96/08/30經濟部有關「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解釋令。
96/08/28「在台無住所外國人委任保管銀行向國內銀行辦理新台幣借款之授權書」參考範本。
96/08/24中央銀行外匯局為配合財政部辦理稅捐稽徵業務需要,自97年1月2日起,銀行業受理金融機構等業者辦理以新台幣結購外匯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配合辦理事宜。(央行101年3月20日函停止適用)
96/08/21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釋示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歸屬為金錢之信託業務暨財政部87年12月1日台財融字第8775945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96/08/20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了解固定收益證券化商品之投資人類別及持有情形,請受託機構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之15日前,將前一個月底實體發行固定收益證券化商品各類投資人持有之情形,填妥附件表格提供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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