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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暨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評審原則及淨資產價值計算標準」修正條文及對照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臺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方式:戴慧雯 
02-89689772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7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四)字第096002751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所報「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暨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評審原則及淨資產價值計算標準」第三條修正草案乙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轉知各會員機構。

說明:

復貴會96年6月21日中託業字第0960000394號函。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本會銀行局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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