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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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07/24 | 九二一地震災區禁治產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內政部民國98年09月16日臺內社字第 0980164333號 廢止) |
| 89/06/29 | 他益信託應以訂約日為贈與日估計信託財產之時價課稅。(民國89年6月29日台財稅第0890454543號函) |
| 89/06/27 | 釋示金融機構設置簡易型分行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民國89年6月27日台財融字第89202773號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03.10金管銀法字第11202705503號函發布,自112年3月10日停止適用) |
| 89/03/17 | 遺產或贈與財產為受益憑證時以繼承或贈與日公告之淨值計價。(民國89年3月17日臺財稅字第0890452270號函) |
| 89/02/17 | 本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及票券金融公司稽核工作考核要點。(非現行法規)(民國89年02月17日財政部臺財融字第 89724188號)(現行法規名稱:銀行稽核工作考核要點(民國110年05月04日金管檢銀字第 11006040361號令) |
| 89/01/10 | 中央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短期融通作業要點。(中央銀行民國89年1月10日中央銀行業務局(89)臺央業字第0200065號函廢止) |
| 88/10/05 | 釋示「企業員工福利儲蓄信託業務」。(民國88年10月5日台財融第88761694號函) |
| 88/09/15 | 釋示辦理外幣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從事推介行為應報經中央銀行外匯局核備。(民國88年9月15日(88)台央外柒字第0401736號函)(依民國104年5月22日台央外柒字第1040022938號函停止適用) |
| 88/09/14 | 指定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定。(民國89年9月14日台財融字第88747570號函)(停止適用) |
| 88/08/31 | 銀行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業務應客戶要求推介外國有價證券作業要點。(民國99年2月4日行金管銀票字第 09940000086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