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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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02/15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之組織及業務人員資格審查表」。 |
| 94/02/14 | 「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修正後之全部條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
| 94/02/05 | 修正「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1月07日金管銀法字第 10110008251號令廢止「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 |
| 94/02/04 | 修訂金融機構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與範圍。(中央銀行外匯局94.9.19台央外伍字第0940041635號函廢止) |
| 94/02/01 | 規定信託業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之資格條件及其程序。(經金管會民國113年8月26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272493號函停止適用) |
| 94/01/31 | 公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推介顧問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金管會95.9.14金管銀四字第0950004393號公告廢止) |
| 94/01/30 | 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 |
| 94/01/27 | 修正本公司辦理債權型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94/01/25 | 釋示放寬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及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於三個月部位建立期間之資金運用限制規定。(經金管會民國103年10月31日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827號函及113年8月26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272493號函停止適用) |
| 94/01/19 | 「信託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之部份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部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