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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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06/24 | 信託業營業項目、信用評等及業務規模統計表。(停止適用) |
| 91/06/21 | 信託法第4條第2項有價證券信託公示之疑義。 |
| 91/06/19 | 釋示有關信託業法相關法規涉及董事會權責部分,是否得由董事會決議授權常務董事會代表行使,俟董事會開會時,再予以核備。(財政部民國91年6月19日台融局(四)字第0918011087號函) |
| 91/06/13 | 釋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第二款及第43條之8第一項第二款。(民國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12.05公告發布,自112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
| 91/06/03 | 本會開辦信託業負責人暨經營與管理人員登記及審定作業。 |
| 91/05/29 | 「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所孳生之境外所得應否依「信託所得申報書」辦理申報案。(民國91年5月29日財北國稅審二字第0910031870號) |
| 91/05/01 | 本會會員經營信託業務訂定信託業務商品各項費率時,應考量委託人所交付責任、受益人權益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所負擔之成本,不宜以顯不相當價格招攬業務,扭曲市場價格及信託業健全發展之環境。 |
| 91/05/01 | 信託土地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 |
| 91/04/29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專案查核與輔導辦法。 |
| 91/04/29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財務與業務查核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