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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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02/25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充該會97年2月14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037505號函說明二有關規定。 |
| 97/02/18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廢止) |
| 97/02/14 |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紛爭調解處理辦法」修正後條文暨修正條文對照表。 |
| 97/02/14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修正條文。 |
| 97/02/12 | 境外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比率限制。 |
| 97/02/05 |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修正條文。 |
| 97/02/01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及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律師意見書格式及書件內容。(民國97年2月1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03214號公告,依民國105年1月6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53784號公告停止適用) |
| 97/01/3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 97/01/2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增訂「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之1及第3條之2條文。 |
| 97/01/24 | 金管會令頒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以所持有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得先將該股份匯撥至海外存託憑證之暫存專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