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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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09/27 | 有關兩岸金融往來,國內金融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廢止) |
| 99/09/17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境外基金金額之比率上限乙案,請會員遵循之事項。 |
| 99/09/17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頒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及境外基金投資中華民國證券市場之投資比率。(自民國105年1月1日廢止)) |
| 99/09/14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頒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一項所稱指定之外國證券交易所及相關規定。(金管會101年3月14日金管證券字第1010007445號令廢止) |
| 99/09/1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釋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第一目有關自然人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條件。 |
| 99/09/13 | 關於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受託機構召集受益人會議時,準用信託業法第41條之規定,應分別於通知召集及實際召開之日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 |
| 99/09/10 | 部分修正「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
| 99/09/0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
| 99/09/0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境外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22條、第30條之1修正條文。 |
| 99/09/03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訂定「境外基金機構於國內私募境外基金之申報程序及申報書件,並指定受理申報機構為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99年9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09900428312號)。(104年7月16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150771號公告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