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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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05/14 | 修正「信託業薪酬制度之訂定及考核原則」第一條、第十條。(民國104年5月14日中託業字第1040000445號函) |
| 104/05/12 |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修正條文。(民國104年5月12日金管銀國字第10420001454號函) |
| 104/05/12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類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全條文。(民國104年5月12日中信顧字第1040050931號函) |
| 104/05/12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二第二項複雜性高風險商品類型。(民國104年5月12日金管法字第10400546464號函) |
| 104/05/04 | 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修正「境外結構型商品審查及管理規範」第二十四條之一。 (民國104年5月4日(104)台金聯總字第049號函) |
| 104/05/01 |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部分修正條文。(民國104年5月1日金管法字第10400545894號函) |
| 104/05/0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民國104年5月1日金管法字第10400545924號函) |
| 104/04/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指定電子支付機構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民國104年4月30日金管法字第10400545654號函) |
| 104/04/30 | 中央銀行修正公布「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民國104年4月30日台央外伍字第1040019624號函) |
| 104/04/28 | 金管會重申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不得有規避國人投資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限額規定之情事。(民國104年4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40050852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