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發文字號:金管證七字第0970055757號
修正「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