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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7/31利害關係人之授信債權得否辦理資產證券化。
92/07/31國外基金投資契約暨手冊擔任審議組別名單。
92/07/31保管機構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用印之相關作業規定。
92/07/30「全面實施『三合一帳戶』及開放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參與國內有價證券借貸市場相關議題協調會議」會議紀錄及會議議程。(民國92年7月21日台財證八字第0920002997號函)
92/07/24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
92/07/24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委託發行之金融債券,其性質為對中央政府之債權,風險權數為零及金融機構投資該類債券,比照公債不受各該法規有關信用評等及投資限額之限制。
92/07/23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92/07/15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92/07/14受益人不得委託受託機構擔任代理人出席受益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不因受託機構就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有無自身利害關係,或是否依受益人在委託書上所載之指示行使表決權,而有不同。(財政部民國92年7月14日台財融(四)第0928011102號函)
92/07/14信託業對信託財產不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不受信託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限制。(民國92年7月8日台財融(四)字第0924000579號令,依金管會民國112年12月5日後階段第3期(88年7月1日至93年6月30日)第3次法規下架公告,自民國112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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