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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16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基金中介機構通路報酬揭露系統建置期間之暫行措施。
100/02/16「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第14條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修正條文。
100/02/16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有價證券之交割作業,由基金次保管銀行提供契約交割服務,且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有資金支付相關費用,可不適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7年10月22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49609號令所訂基金借款相關規定。(投信投顧公會民國100年2月16日中信顧字第1000001149號函)(依民國100年2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000002117號函辦理)
100/02/10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20條第3項規定所稱「中華民國境內負責人」是否包括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實際負責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業務之財富管理業務負責人函。
100/02/01釋示「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有關自然人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相關疑義。
100/01/28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函,有關委託人申報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贈與稅信託案件,如有按實質課稅原則予以規範者之辦理說明。
100/01/28信託業者辦理預收款信託業務,應確實遵循貴公會所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收款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並應對申請(或續約)預收款信託之廠商(委託人)嚴予審核。
100/01/28金管會令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境外基金以外之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不得於廣播或電視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
100/01/28「私募境外基金受委任機構行為準則」及「境外基金機構與受委任機構私募境外基金委任契約應行記載事項」條文。
100/01/27中央銀行外匯局召開「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溝通會議」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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