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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信託業薪酬制度之訂定及考核原則」。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電話:(02)89689999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羅澤成)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0000556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所報「信託業薪酬制度之訂定及考核原則」乙案,准予備查。

說明:

復貴會100年2月17日中託業字第1000000115號函。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羅澤成)

副本: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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