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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3/18 | 修正「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任職、停止執行職務、撤銷登錄及處置與申復程序等應遵循事項」第七條暨廢止「信託業者核發及控管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實體服務證之實施程序及配套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3月14日金管銀票字第11401333241號函同意照辦暨金管銀票字第11401333242號函洽悉) |
| 112/11/08 | 民國113年本會三課程可認列為投信投顧業務人員在職訓練課程(民國112年11月8日中信顧字第1120054164號函) |
| 112/05/18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顧問師認證作業要點。 |
| 111/01/03 | 民國111年本會三課程可認列為投信投顧業務人員在職訓練課程。(民國111年1月3日中信顧字第1100053389號函) |
| 110/06/17 | 金管會函示金融從業人員「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於110年5月12日(含)至110年12月30日(含)止,逾5年有效期間者,延長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民國110年6月17日金管法字第1100192778號函) |
| 110/05/1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本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對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資格取得、職前與在職訓練應訓截止日期相關建議。(民國110年5月19日金管銀票字第1100137652號函) |
| 109/11/04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資格取得、職前與在職訓練應訓截止日期相關建議。(民國109年4月6日金管銀票字第1090134643號函及民國109年11月4日金管銀票字第1090145326號函) |
| 109/04/0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資格取得、職前與在職訓練應訓截止日期相關建議。(民國109年4月6日金管銀票字第1090134643號函及民國109年11月4日金管銀票字第1090145326號函) |
| 109/03/20 | 保險業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其他金融事業負責人兼任原則解釋令。(民國109年3月20日金管保壽字第10904906651號令) |
| 108/11/13 | 釋銀行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其他金融事業負責人兼任原則。(民國108年11月13日金管銀控字第10802733981號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