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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擔任外資在台代理人出席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作業準則」、「代表人指派書」參考範本及「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擔任外資在台代理人出席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作業準則」英文參考版本。(民國102年1月28日中託查字第1020000082號函)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10092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四樓
承辦人:張昭瑩
電話:02-23515299 分機222
傳真:02-23515643
電子信箱:trust_b@trust.org.tw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中託查字第10200000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擔任外資在台代理人出席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作業準則」(以下簡稱「股東會作業準則」)、「代表人指派書」參考範本及「股東會作業準則」英文參考版本各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公司法修正「股東會作業準則」相關規定,以符實務作業需要(如附件1);暨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代表人指派書」參考範本(如附件2)。

二、修正「股東會作業準則」英文參考版本一併供參。(如附件3)

正本:

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德商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香港商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公司、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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