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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羅斯福路一段7號4樓
聯絡人:蘇明君
02-23515299分機255
傳真:02-23515643、02-23514513
受文者:各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4053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發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各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依據金管會94年9月20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004161號函辦理(如附件)。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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