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暨其問答集修正乙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定如附件,請查照。
一、爰依金管會於100年7 月27日金管證投字第1000032229號函辦理並詳如附件一。
二、就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第4條第(8)點核定修正如附件二,並請注意投資人所持有基金之經理費率及其分成費率有變動情形者,仍應描述變動之情形。又,就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之問答集,業已核定並修正如附件三。
本會各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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