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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8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示基金銷售機構應秉持有利於基金受益人掌握投資全貌及瞭解投資績效之原則,檢討現行提供受益人基金對帳單揭露項目之適當性並參考來函所列注意事項調整。(民國103年7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0681號函)
103/07/08金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民國103年7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3448號公告)(經民國107年8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326456號公告廢止)
103/07/08金管會發布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共同信託基金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上限。(民國103年7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7號令)
103/07/08金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應保持之資產種類、相關信用評等與最低及最高流動比率規範。 (民國103年7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6號令)
103/07/03金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民國103年7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5號函)
103/07/0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15條所定「自我評估報告」解釋令。(民國103年7月1日金管法字第10300061221號令)
103/06/2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及第十條修正。
103/06/18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修正「期貨信託事業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部分條文(民國103年6月18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 1030002593號函 或民國103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030016884 號函)
103/06/14「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修正。(民國103年06月0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
103/06/06金管會令頒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他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相關規範。(民國103年6月6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15417號令)(經民國107年8月31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3264562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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