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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價金信託契約範本第9條之疑義說明。(民國103年7月25日中託業字第1030000611號函)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10092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四樓
承辦人:張大為
電話:02-23515299 分機210
傳真:02-23515643
電子信箱:trust_b@trust.org.tw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103000061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所詢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機制之「價金信託」信託契約(公會範本)疑義,說明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行民國103年3月28日彰託商字第1030000483號函。

二、依本會民國103年7月17日第5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正本: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臺灣銀行(含附件)、臺灣土地銀行(含附件)、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含附件)、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含附件)、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美商道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德商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香港商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公司(含附件)、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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