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日期主題
113/09/1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公司債信託公示相關登記作業方式」令。(民國113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84480號令)
113/09/10修正「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壹、業務作業循環」之「一、通則」、「二、金錢信託業務-(7)預售屋價金信託業務」及「五、不動產信託業務-(3)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業務」相關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民國113年9月5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144801號函洽悉)
113/09/05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操作辦法」(民國113年9月5日臺證交字第1130016934號公告)(民國113年9月2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50818號函)
113/09/03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函知「金融行動身分識別標準化機制」簡稱自即日起更改為「金融Fast-ID」。(民國113年9月3日金徵(研)字第1130101629號函)
113/09/02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放寬信託業務得線上作業範圍,增列各類信託開戶及依信託契約約定之信託財產運用指示等項目。(民國113年8月28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1409631號函及金管銀票字第11301409632號函)
113/08/26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申請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登記作業要點」(民國113年08月26日臺證交字第 1130016221號 公告)
113/08/2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8月26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272493號函,有關93年8月17日金管銀(四)字第0938011450號函、94年1月12日金管銀(四)字第0948010035號函,及94年2月1日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037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13/08/26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訂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作業要點」及修正「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申請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登記作業要點」第壹點及相關附表,自114年2月24日起實施。(民國113年8月26日臺證交字第11300162211號函)
113/08/26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轉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得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之令、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21條第2款、第3款規定之令及第4條第2項規定之令。(民國113年8月26日臺證交字第1130016208號函)
113/08/19集保結算所修正「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第11條之1、第11條之2條文及「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民國113年8月14日保結業字第1130019230號函)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