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之 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二。附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之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