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本公會各類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全條文如後附件,請 查照。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5月5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15534號函辦理。
二、本次主要修正內容:
(一)參採國外規範及於國內銷售之境外基金做法,修正基金投資組合公布之方式及內容如附件一。
(二)比照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第五條修正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多幣別外幣計價基金)第五條如附件二。
三、本公會各類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正後全條文如附件三至十一。
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