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等14項授權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以金管銀票字第10400077770號令、第10400077771號令、第10400077772號公告及第10400077773公告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及公告影本、條文(規定)、總說明及逐條說明(逐點說明)各乙份,請查照。
中央銀行、法務部、財政部、經濟部、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紀珠)、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添昌)、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代表人胡富雄)
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