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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七條之一。(民國103年9月26日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544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承辦人:黃巧虹
電話:(02)89689768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添昌)(請轉知所屬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5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7條之1,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26日以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54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添昌)(請轉知所屬會員)

副本: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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