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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銷售契約範本」、「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二方)」及「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三方)」。(民國101年7月9日中信顧字第1010050430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10459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3樓
聯絡人:吳梓賢
聯絡電話:(02)2581-7288#204
傳真:(02) 2581-7388
電子信箱:Edward@sitca.org.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0100504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本會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備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銷售契約範本」、「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二方)」及「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三方)」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如後附,請 查照。

說明:

依據金管會101年6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10028076號函辦理。

正本:

本會各會員公司、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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