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會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備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銷售契約範本」、「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二方)」及「境外基金銷售契約範本(三方)」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如後附,請 查照。
依據金管會101年6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10028076號函辦理。
本會各會員公司、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