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公會訂定之「期貨信託事業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如附件,請 查照。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日金管證期字第1000028675號函辦理。
各期貨信託事業
各專營期貨商、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