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會員單位於推廣信託業務及與外界互動時,確實遵守法令及本會自律規章等相關規範,請 查照。
一、依本會第一屆第三十二次理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信託業務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等相關自律規範已陸續公布實施,為促進信託業之健全發展,請各會員銀行於於推廣信託業務及與外界互動時確實遵守相關規範。
三、檢附目前信託業從事信託業務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相關規範彙整表如附件。
各會員單位
財政部、財政部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