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規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所稱本會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為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report.fundpf.com.tw/)」影本乙份,請 查照。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8月4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003438號函(如附件) 規定,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應於投資人須知中以顯著方式揭露該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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