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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關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建議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客戶契約增訂事項及申購前應告知客戶之事項。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92羅斯福路1段7號4樓
聯絡電話: 02-23515299分機211 陳美吟
傳真:02-23515643、02-23514513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503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投信投顧公會)有關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建議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客戶契約增訂事項及申購前應告知客戶之事項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依據投信投顧公會95年6月21日中信顧字第0950005321號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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