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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訂定之「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電腦作業規範」。(民國95年12月15日台內民字第09501934462號)(民國101年08月23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 1010282572號廢止)

內政部   函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徐州路5號
聯絡人:陳淑美
電話:02-23565074
傳真:02-23566217
電子信箱:moi0525@moi.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內民字第095019344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電腦作業規範」,業經本部於95年12月15日以台內民字第0950193446號令訂定發布,玆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正本: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各縣(市)政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安泰股份有限公司、金寶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安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恩園寶塔諴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蓮華往生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寶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五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陽光禮儀股份有限公司、寶山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本部民政司(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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