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本會研訂之「全權委託投資信託契約參考範本」總說明、條文及說明對照表如附件,供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參考,請 查照。
一、為利信託業務之推展,本會業務發展委員會於94年度第9次會議決議請本會就有關信託業以信託關係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訂定統一之信託契約範本,以供會員銀行參考。
二、信託業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與客戶簽訂信託契約,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38條第1項規定,除應依信託業法第19條第1項記載各款事項外,涉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應再載明所列各款事項。
三、本「全權委託投資信託契約參考範本」係依照信託法、信託業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及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等相關基本規定所研訂,供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信託契約為參考範本,經第2屆第33次理事會會議通過,會員單位得自行調整內容以利信託業務之實務運作。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