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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2/2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營業細則」、「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及「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
97/12/17本會修訂「信託業辦理信託業務之交易報告書及對帳單應遵循事項」(原規範名稱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信託業務交易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一致性規範」),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洽悉。
97/12/15有關銀行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劃提供流動性資金額度予受託機構時,該特殊目的信託之創始機構及受託機構,是否受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授信以外交易之禁止或限制之說明。
97/12/11銀行局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7年11月28日研商「如何落實金融機構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應將契約正本給予各契約當事人」相關問題會議決議,應依決議第二點及第三點辦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民國97年12月11日銀局(三)字第09700489090號函)
97/11/27「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修正條文。
97/11/07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訂定「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資格測驗辦法」及「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辦理期貨信託基金業務訓練管理規範」。
97/10/31修正期貨信託事業申請設置審查表、期貨經理事業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審查表及信託業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審查表。(金管會民國103年7月31日金管證期字第10300253255號令廢止)
97/10/30修正「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97/10/24核定得抵繳期貨保證金之有價證券種類及抵繳比例。(民國97年10月24日金管證七字第0970054240號)(依民國 99 年 10 月 08 日金管證期字第 0990047578 號令廢止)
97/10/2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向金融機構辦理短期借款相關規定。(民國97年6月6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161511號令)(依民國97年10月22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49609號令不再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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