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月7日發文字號:金管證七字第0970071365號
釋示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十六條第三款所定之「持股百分之三以上股東名冊」,如發起人係股票在外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所提供之股東名冊,得以該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應提供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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