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條,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以金管銀票字第1150271905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會員機構。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董瑞斌先生;請轉知各金融控股公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月琴女士)、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俊宏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慧遊先生)
本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以上均含附件)、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