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託公會邀專家 為信託業於虛擬資產服務產業尋藍海商機
1150727信託業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與法制發展研討會新聞稿
為支持國內金融創新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3年推出「虛擬資產保管業務」主題式業務,並於114年正式受理業者申請;截至本年6月止,金管會已核准5家金融機構試辦。另「虛擬資產服務法」於6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也已於7月22日經總統公布,為台灣虛擬資產產業確立專法監理依據,正式跨入「專法治理」新時代。為讓信託業者瞭解信託業於虛擬資產業務可扮演的角色、以及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發展策略與申請試辦現況等議題,信託公會於本年7月27日舉辦「信託業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與法制發展研討會」,邀請金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張怡欣專門委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楊岳平副教授及凱基銀行法金產品處現金管理業務部陳志榮資深協理三位專家擔任講座,分別就申辦審查重點、專法架構與實務運作三方面和與會來賓分享。
信託公會秘書長林志吉表示,全球虛擬資產市場發展方興未艾,歐盟、日本、韓國、香港等亦於近年陸續頒布針對虛擬資產交易及相關服務之金融管理法規,以加強對虛擬資產交易人之保護,台灣在此時通過專法,不僅能與國際接軌,也能為國內虛擬資產服務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 簡稱VASP)及金融業者提供了清晰的法遵依據和未來的創新發展方向。專法甫於6月底經立院三讀通過,信託公會即於7月底邀集產官學三方專家舉辦研討會,期能為信託業在虛擬資產服務產業尋找商機。
首先金管會張怡欣專門委員介紹創新處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申請試辦及提供輔導現況,詳述申請文件內容及主管機關審查的六大重點。
再者,做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立法研究團隊,臺灣大學法律系楊副教授指出此部專法雖然針對虛擬資產之保管業務設有相關規範,但相關規範預設的是寄託而非信託模式的保管業務;隨著我國可能進一步發展虛擬資產相關的資產管理甚至基金/ETF,我國未來或有需要專門針對虛擬資產信託業務的開展,思考其法源基礎與規範內容,以及既有信託業者與新興金融科技業者例如虛擬資產保管商間的可能合作模式。
最後由凱基銀行陳志榮資深協理大方公開該行申辦經驗,毫不藏私分享團隊組建、申辦過程、計畫架構以及該行保管業務特色。
林志吉提到,「虛擬資產服務法」是我國為虛擬資產服務商打造的首部專法,其管理層次已從過去「洗錢防制」提升至「全面健全營運與市場秩序」,明確規範虛擬資產服務商所經營之財務與業務、負責人與業務人員適格性、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等事項,進一步強化交易人權益保障;這不僅對我國虛擬資產服務業發展有利,也為虛擬資產的信託服務創造機會;目前五家金融機構申請試辦也以信託業法17條保管業務為據,表示信託業長期以來依循的監管要求與累積的專業,已獲主管機關及大眾信任;信託公會希望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讓信託業不僅為業務找到新商機,亦為民眾提供更完整的全齡金融服務,以信託打造財產永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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