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會「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交易應遵循事項」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暨全條文如附件1,請 查照。
旨揭應遵循事項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10月24日金管銀票字第1130144756號函(如附件2)同意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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