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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送「數位金融服務包容性指引」。(民國114年11月13日金管發字第1140196958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承辦人:劉亦修
電話:02-8968-0899分機0030
傳真:8969-127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發字第11401969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4AF02313_1_13172229510.pdf)
 

主旨:

檢送「數位金融服務包容性指引」(下稱本指引)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為營造多元、公平、具包容性與可及性的數位金融環境,持續鼓勵及引導金融機構、周邊單位及相關公會等(以下統稱數位金融服務提供者),關注不同類型民眾的需求,設計並提供完善的數位金融服務,本會於今日發布本指引,期使更多民眾能信任且樂於使用數位金融服務。

二、本指引屬行政指導,共分為三大面向,包括「以人為本提供數位金融服務」、「促進公平性與可及性」及「監測評估與持續精進」,列示數位金融服務提供者宜關注之重要事項,並提供情境範例,以利數位金融服務提供者參考,並依據所經營業務主軸項目、營運規模、服務內容、主要服務對象、使用者需求及企業社會責任等,自行評估後決定適當之推動方式。

三、請金融相關公會將本指引轉知所屬會員參考,另本指引已放置於本會網站「金融科技(含發展路徑圖)」專區,(網 址: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478&parentpath=0,2),俾供下載參閱。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台北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副本:

本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國際業務處、綜合規劃處(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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