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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民國111年12月22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547號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54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與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與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與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與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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