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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修正「開放式債券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開放式組合型基金(含投資境外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民國114年01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40050372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10459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3樓
承辦人:李姿靜
電話:(02)2581-7288#306
傳真:(02)2581-7388
電子信箱: Sherry.Lee@sitca.org.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1400503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附件
 

主旨:

檢送本公會海外股票型基金等9份各類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正對照表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114年1月20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30027號函辦理。
二、配合金管會113年12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85856號、第11303858561號及第11303858562號公告,委託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投信基金申報募集、追加募集及申請展延案件,修正旨揭範本部分條文。

正本:

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

副本: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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