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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修正「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多幣別外幣計價基金)」、「開放式平衡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開放式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多幣別外幣計價基金)」、「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民國114年02月26日中信顧字第 1140050801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10459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3樓
聯絡人:饒憶雯
聯絡電話:(02)2581-7288#206
傳真:(02)2581-7388
電子信箱:nicole.rau@sitca.org.tw
受文者: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XC83866444114005080100-1.docx)
 

主旨:

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調整後同意照辦本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等15項自律規範修正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管會114年2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本公會修正「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等15項自律規範,業經金管會同意如附件。
三、依金管會前揭函指示,按主動式ETF開放初期投資組合揭露方式比照被動式ETF,惟主動式ETF仍由基金經理人主動管理投資組合,尚與一般基金同有利益衝突之虞,爰請本公會配合調整**「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員工及其關係人買賣自己公司基金處理準則」**相關條文。

正本:

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

副本: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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