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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服務費收費標準(民國113年10月28日台期交字第 1130202209號)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100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4樓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369-5678 分機:3379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台期交字第11302022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公告增修訂本公司「臺灣中型100指數期貨契約」之規格及交易規則、「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結算服務費收費標準」等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3日金管證期字第1130358609號函辦理。
二、配合本公司推出臺灣中型100期貨,爰增訂「臺灣中型100指數期貨契約」之規格及交易規則、「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第2條、「結算服務費收費標準」第4條及第5條,相關增修訂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正本:

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政部賦稅署、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均含附件)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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