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放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及被動式多資產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交易,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等21項規章暨相關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27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旨揭規章與相關附件業經報奉主管機關同意照辦(如附件1),另並修正各類證券簡稱命名原則(如附件2)。